SkyMelody.com.hk 『音樂版權部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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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音樂版權部」

『音樂同行』原創音樂網在97年開辦,由 SkyMelody 籌組成立,亦已正式註冊及登記( CASH - CAE.No.187.68.49.04 )為出版人會員,負責代理、管理、宣傳推廣及出版SkyMelody「創作人」的原創作品。所有上載的作品之出版權及使用版權均由此註冊公司代理及管理*作品版權則由原創人擁有*。

申請編號

創作人名稱

主要創作類別

SWP01

「專業音樂創作人」

歌曲

SW02

「業餘音樂創作人」

歌曲

LWP03

「專業歌詞創作人」

歌詞

LW04

「業餘歌詞創作人」

歌詞

SMWP-1

「專業創作人」

歌曲及歌詞

SMW-2

「業餘創作人」

歌曲及歌詞

OSA-11

原創歌曲 「主唱歌手」

演譯原創歌曲

*申請人可按以上類別提出申請.

「專業音樂創作人」*作曲為主*

申請加入成為創作人詳情/須知

  1. 在遞交作品及申請加入成為創作人之前,須先看及完全同意 建網主旨與會員守則及聲明 的內容。
  2. 創作人合約期為(三年)。
  3. 『音樂版權部』將收取每首獲成功取用及出版作品全數之(20%)作為行政服務費。
  4. 創作人亦可自行提供已錄制好的完成音樂 ( MP3或CD )。
  5. 申請須提交屬於自己的原創音樂作品三首(快、慢均可),作品可以 ( MP3 / Midi )檔案於網上遞交 / 或以 ( CD/MD )郵寄至 P.O.Box 487,Ma On Shan Post Office,Ma On Shan,N.T.  SkyMelody「音樂版權部」收。
  6. 『音樂版權部』會即時對你的申請作出批核,無論結果如何,都會在最快的時間內,以書面形式通知你。
  7. 如你已清楚了解及完全同意以上申請詳情/須知的內容,就可立刻將你的姓名、聯絡及原創作品傳來,記緊要註明申請編號及「創作人」名稱。
  8. 申請成為創作人及提交原創音樂作品 publishing@skymelody.com.hk

 

「業餘音樂創作人」*作曲為主*

申請加入成為創作人詳情/須知

  1. 在遞交作品及申請加入成為創作人之前,須先看及完全同意 建網主旨與會員守則及聲明 的內容。
  2. SkyMelody.com.hk與創作人是以『開放式』合作形式進行的*創作人祗需以六十天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作
  3. 『音樂版權部』將收取每首獲成功取用及出版作品全數之(20%)作為行政服務費。
  4. 創作人亦可自行提供已錄制好的完成音樂 ( MP3或CD )。
  5. 申請須提交屬於自己的原創音樂作品三首(快、慢均可),作品可以 ( MP3 / Midi )檔案於網上遞交 / 或以 ( CD/MD )郵寄至 P.O.Box 487,Ma On Shan Post Office,Ma On Shan,N.T.  SkyMelody「音樂版權部」收。
  6. 『音樂版權部』會即時對你的申請作出批核,無論結果如何,都會在最快的時間內,以書面形式通知你。
  7. 如你已清楚了解及完全同意以上申請詳情/須知的內容,就可立刻將你的姓名、聯絡及原創作品傳來,記緊要註明申請編號及「創作人」名稱
  8. 申請成為創作人及提交原創音樂作品 publishing@skymelody.com.hk

「專業歌詞創作人」*作詞為主*

申請加入成為創作人詳情/須知

  1. 在遞交作品及申請加入成為創作人之前,須先看及完全同意 建網主旨與會員守則及聲明內容。
  2. 創作人合約期為(三年)。
  3. 『音樂版權部』將收取每首獲成功取用及出版作品全數之(20%)作為行政服務費。
  4. 申請須提交屬於自己的原創或改編歌詞作品三首,作品可於網上遞交 / 或郵寄至 P.O.Box 487,Ma On Shan Post Office,Ma On Shan,N.T.  SkyMelody「音樂版權部」收。
  5. 『音樂版權部』會即時對你的申請作出批核,無論結果如何,都會在最快的時間內,以書面形式通知你。
  6. 如你已清楚了解及完全同意以上申請詳情/須知的內容,就可立刻將你的姓名、聯絡及原創作品傳來,記緊要註明申請編號及「創作人」名稱
  7. 申請成為創作人及提交原創歌詞作品 publishing@skymelody.com.hk

 

「業餘歌詞創作人」*作詞為主*

申請加入成為創作人詳情/須知

  1. 在遞交作品及申請加入成為創作人之前,須先看及完全同意 建網主旨與會員守則及聲明內容。
  2. SkyMelody.com.hk與創作人是以『開放式』合作形式進行的*創作人祗需以六十天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作
  3. 『音樂版權部』將收取每首獲成功取用及出版作品全數之(20%)作為行政服務費。
  4. 申請須提交屬於自己的原創或改編歌詞作品三首,作品可於網上遞交 / 或郵寄至 P.O.Box 487,Ma On Shan Post Office,Ma On Shan,N.T.  SkyMelody「音樂版權部」收。
  5. 『音樂版權部』會即時對你的申請作出批核,無論結果如何,都會在最快的時間內,以書面形式通知你。
  6. 如你已清楚了解及完全同意以上申請詳情/須知的內容,就可立刻將你的姓名、聯絡及原創作品傳來,記緊要註明申請編號及「創作人」名稱。
  7. 申請成為創作人及提交原創歌詞作品 publishing@skymelody.com.hk

 

「專業創作人」*作曲及作詞/能編曲及主唱更為適合*

申請加入成為創作人詳情/須知

  1. 在遞交作品及申請加入成為創作人之前,須先看及完全同意 建網主旨與會員守則及聲明內容。
  2. 創作人合約期為(三年)。
  3. 『音樂版權部』將收取每首獲成功取用及出版作品全數之(20%)作為行政服務費。
  4. 創作人亦可自行提供已錄制好的完成音樂 ( MP3或CD )。
  5. 申請須提交屬於自己的原創(曲及詞)作品三首(快、慢均可),作品可以 ( MP3 / Midi )檔案於網上遞交 / 或以 ( CD/MD )郵寄至 P.O.Box 487,Ma On Shan Post Office,Ma On Shan,N.T.  SkyMelody「音樂版權部」收。
  6. 『音樂版權部』會即時對你的申請作出批核,無論結果如何,都會在最快的時間內,以書面形式通知你。
  7. 如你已清楚了解及完全同意以上申請詳情/須知的內容,就可立刻將你的姓名、聯絡及原創作品傳來,記緊要註明申請編號及「創作人」名稱
  8. 申請成為創作人及提交原創作品 publishing@skymelody.com.hk

 

「業餘創作人」*作曲及作詞/能編曲及主唱更為適合*

申請加入成為創作人詳情/須知

  1. 在遞交作品及申請加入成為創作人之前,須先看及完全同意 建網主旨與會員守則及聲明內容。
  2. SkyMelody.com.hk與創作人是以『開放式』合作形式進行的*創作人祗需以六十天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作
  3. 『音樂版權部』將收取每首獲成功取用及出版作品全數之(20%)作為行政服務費。
  4. 創作人亦可自行提供已錄制好的完成音樂 ( MP3或CD )。
  5. 申請須提交屬於自己的原創(曲及詞)作品三首(快、慢均可),作品可以 ( MP3 / Midi )檔案於網上遞交 / 或以 ( CD/MD )郵寄至 P.O.Box 487,Ma On Shan Post Office,Ma On Shan,N.T.  SkyMelody「音樂版權部」收。
  6. 『音樂版權部』會即時對你的申請作出批核,無論結果如何,都會在最快的時間內,以書面形式通知你。
  7. 如你已清楚了解及完全同意以上申請詳情/須知的內容,就可立刻將你的姓名、聯絡及原創作品傳來,記緊要註明申請編號及「創作人」名稱
  8. 申請成為創作人及提交原創作品 publishing@skymelody.com.hk

 

原創歌曲「主唱歌手」*唱歌為主*

申請加入成為原創歌曲「主唱歌手」詳情/須知

  1. 在申請加入成為原創歌曲 「主唱歌手」之前,須先看及完全同意 建網主旨與會員守則及聲明 的內容。
  2. 申請須提交自行錄音的三首歌曲(快、慢均可),作品可以 ( MP3 / WMA )於網上遞交 / 或以 ( CD/MD )郵寄至 P.O.Box 487,Ma On Shan Post Office,Ma On Shan,N.T.  SkyMelody「音樂版權部」收。
  3. 『音樂版權部』會即時對你的申請作出批核,無論結果如何,都會在最快的時間內,以書面形式通知你。
  4. 如你已清楚了解及完全同意以上申請詳情/須知的內容,就可立刻將你的姓名、聯絡及自行錄音的歌曲傳來,記緊要註明想申請成為原創歌曲 「主唱歌手」
  5. 申請成為原創歌曲 「主唱歌手」及提交歌曲 publishing@skymelody.com.hk

 

SkyMeldoy錄音室及Web Studio服務

由現在開始 SkyMelody  Studio 將為創作人/會員,
免費提供專業錄音室制作服務,包括:

1.原創歌曲音樂重編/配樂,以下作品均可申請使用服務:
a.Melody有可聽性
b.結構較完整
c.有創意/新意
d.有合適歌詞

2.專業錄音服務:
a.樂器錄音
b.人聲錄音
c.和聲錄音
d.聲效錄音

3.電腦混音及相關制作服務:
a.整體基本電腦混音
b.Demo/Full  Version剪輯制作
c.Ringtone
/ Mv制作宣傳推廣

*更多相關服務將不斷更新,請密均留意!
*申請使用服務可將作品傳至『版權部』
作品請附創作人或會員名稱及編號(如有),
我們的同事很快便會聯絡你.

*SkyMelody Studio 保留一切最終決定及使用權。

Web Studio( 網上錄音室 )

星恆唱片(Sky Melody Records)

主要負責推廣/發行/出版/代理/宣傳/分銷一些獨立唱片公司或獨立創作人的音樂制品,由網絡銷售至傳統的唱片業務,當然也一定包括SkyMelody的創作人及他們的音樂制品,歡迎查詢,  聯絡我們  .

星恆制作(Sky Melody Production Ltd)

全力推廣/宣傳SkyMelody的創作人及他們的音樂制品,與本地獨立唱片公司或獨立創作人合作推廣及宣傳他們的創意作品,積極發展及完善網站的銷售系統,以供將來進行網上合法下載和分銷相關的音樂制品,歡迎查詢, 請 聯絡我們  .

網址: http://www.sky-melody.com 

版權法律咨詢服務

「版權部」設有法律咨詢服務,為會員解答有關版權方面問題,此項服務由英國威爾斯大學法學博士-Dr.Tai Sik Kwan 提供。

法律顧問

本網站法律顧問服務由 『佘英輝律師行』 提供

佘英輝律師行

電話 : (852) 2783 7677

地址 : 九龍彌敦道515號好收成商業大厦14樓

 

 

版權使用通知書

近日我們收到很多TsangSir的學生及會員來函申請,想將一些SkyMelody.com.hk的原創作品放在自己網站內供網友欣賞,現祗需向SkyMelody.com.hk(版權部)申請(版權使用通知書),便能讓你合法使用及展示這些原創作品於個人網站內(*自己的作品放在自己的網站除外*),詳情請參閱以下之(版權使用通知書)申請方法及使用須知.

(版權使用通知書)申請方法

1.      申請人可以Email電郵至 publishing@skymelody.com.hk 或以Fax傳真至 2631 7378 (版權部)直接申請.

2.      來函請註明申請人中、英文姓名、聯絡電話、網站名稱及連結地址.

3.      請註明申請使用作品之歌曲編號或作品名稱.

4.      (版權部)會在7天內以書面通知,申請人之(版權使用通知書)是否獲得接納.

5.      獲得接納之申請人將會即時收到由SkyMelody.com.hk(版權部)正式發出之(版權使用通知書).

6.      收到(版權使用通知書),應即時核對(通知書)之內容是否正確無誤,如有錯漏請立刻與我們聯絡,以便作出更正.

7.      核對過(通知書)之內容正確無誤後,你便已擁有這些作品的使用權,可隨時上載這些作品到你的個人網站內供所有人欣賞.

8.      如你想別人欣賞到你的作品,又不懂網頁制作或沒時間作以上之申請手續, 那麼你祗需直接連結至本網站之網頁便可.

(版權使用通知書)使用須知

1.音樂作品須刊登作曲人之姓名/名稱,如有編曲部份亦須刊登編曲人姓名/名稱.

2.歌詞作品須刊登填詞人之姓名/名稱.

3.如有歌唱部份須刊登主唱人之姓名/名稱.

4.於作品連結旁刊登註明-歌曲版權由  www.skymelody.com.hk 提供.

5.將作品原裝上載及使用,一切內容不得修改.

6.刊登本網之Logo 或連結於申請人之網站內..

7.所有授權使用之原創作品,只限以上申請人指定之網站使用.

8.所有授權使用之原創作品,只限私人使用,如需其他用途,須另行向(版權部)申請.

9.SkyMelody.com.hk 擁有即時權利,終止以上申請人繼續使用以上原創歌曲之版權,而不需作任何解釋及理由.

10.所有授權使用之原創作品,均受香港版權法及C.A.S.H.組織作全球性版權法註冊保護.

11.請保留由SkyMelody.com.hk(版權部)正式發出之(版權使用通知書)以作日後核實之用,如遇有關機構組織查核,請以此 版權使用通知書 作版權使用証明.

12.如有任何版權使用問題,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絡.

SkyMelody.com.hk(版權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