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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音樂版權部」
『音樂同行』原創音樂網在97年開辦,由 SkyMelody
籌組成立,亦已正式註冊及登記( CASH - CAE.No.187.68.49.04 )為出版人會員,負責代理、管理、宣傳推廣及出版SkyMelody「創作人」的原創作品。所有上載的作品之出版權及使用版權均由此註冊公司代理及管理*作品版權則由原創人擁有*。
「專業音樂創作人」*作曲為主*
申請加入成為創作人詳情/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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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遞交作品及申請加入成為創作人之前,須先看及完全同意
建網主旨與會員守則及聲明
的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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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作人合約期為(三年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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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音樂版權部』將收取每首獲成功取用及出版作品全數之(20%)作為行政服務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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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作人亦可自行提供已錄制好的完成音樂
( MP3或CD )。
- 申請人須提交屬於自己的原創音樂作品三首(快、慢均可),作品可以 ( MP3 / Midi )檔案於網上遞交
/ 或以 ( CD/MD )郵寄至 P.O.Box 487,Ma On Shan Post Office,Ma
On Shan,N.T. SkyMelody「音樂版權部」收。
- 『音樂版權部』會即時對你的申請作出批核,無論結果如何,都會在最快的時間內,以書面形式通知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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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你已清楚了解及完全同意以上申請詳情/須知的內容,就可立刻將你的姓名、聯絡及原創作品傳來,記緊要註明申請編號及「創作人」名稱。
- 申請成為創作人及提交原創音樂作品
publishing@skymelody.com.hk
「業餘音樂創作人」*作曲為主*
申請加入成為創作人詳情/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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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遞交作品及申請加入成為創作人之前,須先看及完全
同意
建網主旨與會員守則及聲明
的內容。
SkyMelody.com.hk與創作人是以『開放式』合作形式進行的*創作人祗需以六十天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作。
『音樂版權部』將收取每首獲成功取用及出版作品全數之(20%)作為行政服務費。
創作人亦可自行提供已錄制好的完成音樂
( MP3或CD )。
申請人須提交屬於自己的原創音樂作品三首(快、慢均可),作品可以 ( MP3 / Midi )檔案於網上遞交
/ 或以 ( CD/MD )郵寄至 P.O.Box 487,Ma On Shan Post Office,Ma
On Shan,N.T. SkyMelody「音樂版權部」收。
『音樂版權部』會即時對你的申請作出批核,無論結果如何,都會在最快的時間內,以書面形式通知你。
如你已清楚了解及完全同意以上申請詳情/須知的內容,就可立刻將你的姓名、聯絡及原創作品傳來,記緊要註明申請編號及「創作人」名稱。
申請成為創作人及提交原創音樂作品
publishing@skymelody.com.hk
「專業歌詞創作人」*作詞為主*
申請加入成為創作人詳情/須知
-
在遞交作品及申請加入成為創作人之前,須先看及完全
同意
建網主旨與會員守則及聲明
的內容。
創作人合約期為(三年)。
『音樂版權部』將收取每首獲成功取用及出版作品全數之(20%)作為行政服務費。
申請人須提交屬於自己的原創或改編歌詞作品三首,作品可於網上遞交
/ 或郵寄至 P.O.Box 487,Ma On Shan Post Office,Ma On Shan,N.T.
SkyMelody「音樂版權部」收。
『音樂版權部』會即時對你的申請作出批核,無論結果如何,都會在最快的時間內,以書面形式通知你。
如你已清楚了解及完全同意以上申請詳情/須知的內容,就可立刻將你的姓名、聯絡及原創作品傳來,記緊要註明申請編號及「創作人」名稱。
申請成為創作人及提交原創歌詞作品
publishing@skymelody.com.hk
「業餘歌詞創作人」*作詞為主*
申請加入成為創作人詳情/須知
-
在遞交作品及申請加入成為創作人之前,須先看及完全
同意
建網主旨與會員守則及聲明
的內容。
SkyMelody.com.hk與創作人是以『開放式』合作形式進行的*創作人祗需以六十天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作。
『音樂版權部』將收取每首獲成功取用及出版作品全數之(20%)作為行政服務費。
申請人須提交屬於自己的原創或改編歌詞作品三首,作品可於網上遞交
/ 或郵寄至 P.O.Box 487,Ma On Shan Post Office,Ma On Shan,N.T.
SkyMelody「音樂版權部」收。
『音樂版權部』會即時對你的申請作出批核,無論結果如何,都會在最快的時間內,以書面形式通知你。
如你已清楚了解及完全同意以上申請詳情/須知的內容,就可立刻將你的姓名、聯絡及原創作品傳來,記緊要註明申請編號及「創作人」名稱。
申請成為創作人及提交原創歌詞作品
publishing@skymelody.com.hk
「專業創作人」*作曲及作詞/能編曲及主唱更為適合*
申請加入成為創作人詳情/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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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遞交作品及申請加入成為創作人之前,須先看及完
全同意
建網主旨與會員守則及聲明
的內容。
創作人合約期為(三年)。
『音樂版權部』將收取每首獲成功取用及出版作品全數之(20%)作為行政服務費。
創作人亦可自行提供已錄制好的完成音樂
( MP3或CD )。
申請人須提交屬於自己的原創(曲及詞)作品三首(快、慢均可),作品可以 ( MP3 / Midi )檔案於網上遞交
/ 或以 ( CD/MD )郵寄至 P.O.Box 487,Ma On Shan Post Office,Ma
On Shan,N.T. SkyMelody「音樂版權部」收。
『音樂版權部』會即時對你的申請作出批核,無論結果如何,都會在最快的時間內,以書面形式通知你。
如你已清楚了解及完全同意以上申請詳情/須知的內容,就可立刻將你的姓名、聯絡及原創作品傳來,記緊要註明申請編號及「創作人」名稱。
申請成為創作人及提交原創作品
publishing@skymelody.com.hk
「業餘創作人」*作曲及作詞/能編曲及主唱更為適合*
申請加入成為創作人詳情/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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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遞交作品及申請加入成為創作人之前,須先看及完
全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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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kyMelody.com.hk與創作人是以『開放式』合作形式進行的*創作人祗需以六十天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作。
『音樂版權部』將收取每首獲成功取用及出版作品全數之(20%)作為行政服務費。
創作人亦可自行提供已錄制好的完成音樂
( MP3或CD )。
申請人須提交屬於自己的原創(曲及詞)作品三首(快、慢均可),作品可以 ( MP3 / Midi )檔案於網上遞交
/ 或以 ( CD/MD )郵寄至 P.O.Box 487,Ma On Shan Post Office,Ma
On Shan,N.T. SkyMelody「音樂版權部」收。
『音樂版權部』會即時對你的申請作出批核,無論結果如何,都會在最快的時間內,以書面形式通知你。
如你已清楚了解及完全同意以上申請詳情/須知的內容,就可立刻將你的姓名、聯絡及原創作品傳來,記緊要註明申請編號及「創作人」名稱。
申請成為創作人及提交原創作品
publishing@skymelody.com.hk
原創歌曲「主唱歌手」*唱歌為主*
申請加入成為原創歌曲「主唱歌手」詳情/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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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申請加入成為原創歌曲 「主唱歌手」之前,須先看及完全同意
建網主旨與會員守則及聲明
的內容。
- 申請人須提交自行錄音的三首歌曲(快、慢均可),作品可以 ( MP3 /
WMA )於網上遞交
/ 或以 ( CD/MD )郵寄至 P.O.Box 487,Ma On Shan Post Office,Ma
On Shan,N.T. SkyMelody「音樂版權部」收。
- 『音樂版權部』會即時對你的申請作出批核,無論結果如何,都會在最快的時間內,以書面形式通知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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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你已清楚了解及完全同意以上申請詳情/須知的內容,就可立刻將你的姓名、聯絡及自行錄音的歌曲傳來,記緊要註明想申請成為原創歌曲 「主唱歌手」。
- 申請成為原創歌曲
「主唱歌手」及提交歌曲
publishing@skymelody.com.hk
SkyMeldoy錄音室及Web
Studio服務
由現在開始 SkyMelody Studio 將為創作人/會員,
免費提供專業錄音室制作服務,包括:
1.原創歌曲音樂重編/配樂,以下作品均可申請使用服務:
a.Melody有可聽性
b.結構較完整
c.有創意/新意
d.有合適歌詞
2.專業錄音服務:
a.樂器錄音
b.人聲錄音
c.和聲錄音
d.聲效錄音
3.電腦混音及相關制作服務:
a.整體基本電腦混音
b.Demo/Full Version剪輯制作
c.Ringtone / Mv制作宣傳推廣
*更多相關服務將不斷更新,請密均留意!
*申請使用服務可將作品傳至『版權部』
作品請附創作人或會員名稱及編號(如有),
我們的同事很快便會聯絡你.
*SkyMelody Studio 保留一切最終決定及使用權。
Web Studio(
網上錄音室 )
星恆唱片(Sky Melody Records)
主要負責推廣/發行/出版/代理/宣傳/分銷一些獨立唱片公司或獨立創作人的音樂制品,由網絡銷售至傳統的唱片業務,當然也一定包括SkyMelody的創作人及他們的音樂制品,歡迎查詢,
請 聯絡我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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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恆制作(Sky Melody Production
Ltd)
全力推廣/宣傳SkyMelody的創作人及他們的音樂制品,與本地獨立唱片公司或獨立創作人合作推廣及宣傳他們的創意作品,積極發展及完善網站的銷售系統,以供將來進行網上合法下載和分銷相關的音樂制品,歡迎查詢,
請 聯絡我們 .
網址: http://www.sky-melody.com
版權法律咨詢服務
「版權部」設有法律咨詢服務,為會員解答有關版權方面問題,此項服務由英國威爾斯大學法學博士-Dr.Tai
Sik Kwan 提供。
法律顧問
本網站法律顧問服務由 『佘英輝律師行』
提供
『佘英輝律師行』
電話 : (852) 2783 7677
地址 : 九龍彌敦道515號好收成商業大厦14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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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權使用通知書
近日我們收到很多TsangSir的學生及會員來函申請,想將一些SkyMelody.com.hk的原創作品放在自己網站內供網友欣賞,現祗需向SkyMelody.com.hk(版權部)申請(版權使用通知書),便能讓你合法使用及展示這些原創作品於個人網站內(*自己的作品放在自己的網站除外*),詳情請參閱以下之(版權使用通知書)申請方法及使用須知.
(版權使用通知書)申請方法
1.
申請人可以Email電郵至 publishing@skymelody.com.hk
或以Fax傳真至
2631 7378 向(版權部)直接申請.
2.
來函請註明申請人中、英文姓名、聯絡電話、網站名稱及連結地址.
3.
請註明申請使用作品之歌曲編號或作品名稱.
4.
(版權部)會在7天內以書面通知,申請人之(版權使用通知書)是否獲得接納.
5.
獲得接納之申請人將會即時收到由SkyMelody.com.hk(版權部)正式發出之(版權使用通知書).
6.
收到(版權使用通知書)後,應即時核對(通知書)之內容是否正確無誤,如有錯漏請立刻與我們聯絡,以便作出更正.
7.
核對過(通知書)之內容正確無誤後,你便已擁有這些作品的使用權,可隨時上載這些作品到你的個人網站內供所有人欣賞.
8.
如你想別人欣賞到你的作品,又不懂網頁制作或沒時間作以上之申請手續,
那麼你祗需直接連結至本網站之網頁便可.
(版權使用通知書)使用須知
1.音樂作品須刊登作曲人之姓名/名稱,如有編曲部份亦須刊登編曲人姓名/名稱.
2.歌詞作品須刊登填詞人之姓名/名稱.
3.如有歌唱部份須刊登主唱人之姓名/名稱.
4.於作品連結旁刊登註明-歌曲版權由
www.skymelody.com.hk 提供.
5.將作品原裝上載及使用,一切內容不得修改.
6.刊登本網之Logo
或連結於申請人之網站內..
7.所有授權使用之原創作品,只限以上申請人指定之網站使用.
8.所有授權使用之原創作品,只限私人使用,如需其他用途,須另行向(版權部)申請.
9.SkyMelody.com.hk 擁有即時權利,終止以上申請人繼續使用以上原創歌曲之版權,而不需作任何解釋及理由.
10.所有授權使用之原創作品,均受香港版權法及C.A.S.H.組織作全球性版權法註冊保護.
11.請保留由SkyMelody.com.hk(版權部)正式發出之(版權使用通知書)以作日後核實之用,如遇有關機構組織查核,請以此
版權使用通知書
作版權使用証明.
12.如有任何版權使用問題,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絡.
SkyMelody.com.hk(版權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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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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